唐荊陵案可能已移送檢察院
5月16日,唐荊陵在家中被白雲區公安以所謂“尋釁滋事罪”逮捕,隨後被抄家,家中兩台電腦、三部手機及一部照相機被抄走。同一天,與唐荊陵一起推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袁新亭和王清營也遭到抓捕。
唐荊陵被刑拘後,其代理律師劉正清經過6次申請交涉,只會見過兩次。第二次會見時,唐荊陵告知律師,他被拘留理由主要是因為推動公民不合作運動,在“六四”紀念日期間推動的“六四靜思節”行動。
劉正清向《大紀元》記者說:“根據法律規定推斷,因為拘留期限是30天,很肯定這個案件警方已送檢察院,檢察院有7天的時間作決定。到時會通知家屬。”
對於當局的指控,劉正清表示,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會見時,唐荊陵認為自己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也不構成任何犯罪。 “他身體瘦了很多,但精神挺好,也做好了坐牢的準備。”
汪艷芳說:“這個案件可能已送到檢察院審批,現在要等37天后才會有具體的結果。按照法律的角度來講,我丈夫所從事的工作沒有犯罪。如果當局從政治考量,不按法律走,給你一個'口袋罪'或隨便的罪名,那也沒有辦法。”
在關押期間,唐荊陵對警方的莫須有的問話拒絕回答,如因宣傳非暴力追求民主而獲罪,他願承擔全部責任。在裡面,警察要蹲下,他不接受這種屈辱,被一年輕警察踢了一腳,裡面也沒洗漱用具。
據悉,唐荊陵所推動的其他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包括“4·29”林昭紀念日、民心片行動、“我的583行動”、廢除戶籍隔離、普惠制基本養老金行動,以及關於推廣非暴力抗爭的學術理論等行動,均為當局所不容。
唐荊陵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聲援
唐荊陵案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聲援。 6月16日下午3點半,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對外聯絡部官員包德寶先生和汪艷芳與見面,對唐荊陵在看守所羈押超過30天的狀況表示關切,並詢問了汪目前的處境。同時,包還對袁新亭、王清營及其親屬的情況表示關切。
6月16日,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就唐荊陵案發表聲明,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維權律師唐荊陵和其他為此案受牽連的維權人士,停止騷擾、傳喚其家屬。
同日,大陸維權人士蘇昌蘭、金彪、天理等人發起成立唐荊陵律師關注團。他們表示,超過30天當局沒有放人,還在加緊四處搜羅唐律師的“罪證”,意圖給他強加罪名,以實施打擊報復,其處境非常危險,他們誓與唐荊陵共存亡。
同時,唐荊陵案引起湖北省公民群體及國內民主人士的關注,他們將準備組團前往廣東聲援受迫害的唐荊陵。
(來源: 大紀元2014年06月19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