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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最高檢承認司法失去公信力, 律師: 必須司法獨立,禁止黨政官員干擾審判

中國最高檢官發言人指出,目前中國大陸司法體制機制不健全,導致冤假錯案和司法腐敗,司法失去公信力。但有中國律師認為,中國當局要恢復司法公信力,首先要建立獨立的司法制度,禁止黨政領導干擾司法審判。

中國官方新華社9月28號報導,中國最高檢察院星期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中國最高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肖瑋在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中國司法公信力不高問題較為突出,人民群眾對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冤假錯案問題反映強烈。這些問題的產生,有司法觀念陳舊、司法人員素質不高等方面的原因,但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司法體制機制不健全,其中就包括司法責任制不完善,其中包括司法責任制不完善。而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是建​​立權責統一、權責明晰、權力製約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的關鍵,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核心,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

湖北武漢的律師張科科對此表示,中國司法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司法體制要獨立,司法部門不能繼續受到各級黨政部門的行政干擾。法官的任命也要進行改革,法院和法官的財政也要從地方政府的預算中獨立出來。張律師說,

"這幾年冤假錯案雖然有些下降,但是還是很普遍。要改變這一狀況首先要追究製​​造冤假錯案者的法律責任,該判刑的就判刑;二是要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三是要堅持公開審判。"

張律師認為,如果中國的監察機關和公安部門在製造冤假錯案後,法官在誤判後,都不會因此坐牢,或者受到應有的懲罰,冤假錯案還會繼續出現。目前,中國辯護律師的各種權益受到當局侵犯,今年7月9號王宇等數十名律師遭到抓捕,律師自己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保障,他們不可能履行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了。

報導說,中國最高檢發言人肖瑋表示,建立權責統一的司法體制,一是、有利於將司法辦案的責任落到實處,增強檢察官司法辦案的責任心,促進檢察官依法公正履行職責,提高司法辦案的質量和效率;二是、有利於減少內外部人員對司法辦案的不當乾預,保障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三是、有利於解決當前司法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四是、有利於促進檢察人員提高自身素質,推進檢察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張科科律師則認為,要實現權責統一,必鬚髮動民眾對司法部門進行監督。僅靠司法部門自己監督自己,那監督就是一句空話。司法部門辦案一定要公開透明,應該讓民眾公開旁聽審判:

"目前有很多訪民希望到法庭去旁聽案件的審判,但是他們去法院旁聽的申請遭到法院的拒絕,公眾堅持到法院旁聽還遭到警察的阻攔和毆打,這都是非常荒唐的。"

肖瑋指出,完善檢察院司法責任制是一項綜合性改革,涉及檢察機關基本辦案組織、檢察業務運行方式、檢察委員會運行機制、檢察管理和監督機制、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等多個方面的具體改革舉措和相關配套改革。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實,將對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檢察工作的全面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全面完善產生重要影響。

張科科律師說,現在中國司法部門口頭上強調深化司法改革,但實際上做的是開倒車,非常令人失望。在法院審理方面,他希望能引進美國的陪審團制度,讓公眾直接參與案件的審判,檢方和辯護方在法院出示各自的證據,讓公眾直接斷案,這是避免冤假錯案和`司法腐敗的有效辦法:

"目前中國法院的陪審員制度必須改革。中國應該有真正意義上的陪審團,讓德高望重的公民直接參與審判。而且所有公民都應該有資格旁聽審判。"

但是北京的郝勁松律師表示,他對中國大陸司法部門是否能夠引進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持悲觀態度:

"因為中國司法部門會放棄執政黨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體制。如果完全由陪審團斷案,那麼各級政府對司法部門的控制就會大大減少,中國政府不願意這麼做。"

來源 :自由亞洲電台, 2015-09-28,原標題《中國最高檢表示,司法公信力不高是因司法體制機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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