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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3

《天網》公民記者王晶受審, 被警察刑訊逼供、冷水澆身

成都六四天網義工兼公民記者王晶被控“尋釁滋事”一案,本週二在吉林市船營區法院開庭。被告人王晶當庭陳述案情時,曝出在被審問時,遭到刑訊逼供,不准睡覺、吃飯及戴上手銬腳鐐、堵住嘴巴,用冷水澆身。旁聽者稱,王晶說話有氣無力,病情嚴重。代理律師之一李靜林表示,控方的指控缺乏事實依據。

因在六四天網發表文章而被捕的天網義工兼公民記者王晶,被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控以“尋釁滋事罪”,星期二上午9點30分在船營區法院開庭。據天網報導,被法警帶上庭的王晶面黃肌瘦、體重不到70斤,被折磨得不成人樣。庭審時,王晶站著非常吃力,根本無​​法正常回答提問,於是審判長同意她坐下。王晶在陳述她在被綁架時稱,遭到6人群毆,在看守所及被審問時,被戴上腳鐐手銬,刑訊逼供,因被毆打導致病情惡化。而法官、審判員、陪審員及公訴員則無言與對。

參加旁聽的四川綿陽維權人士楊秀瓊星期三告訴本台,王晶的狀態很差:“王晶身體不好,她有腦瘤,她在開庭的時候,站都站不了。她一直用手把頭撐著,應該是頭痛。她並且把她所受的遭遇和警方對她的毆打,截訪人員對她的虐待說完了。當時法官和檢察官在表面上,還是都同情她的。

記者:她說在審訊的時候遭到毆打和刑訊逼供?

回答:她在審訊的時候腳鐐手銬全都戴上,幾天不給她吃飯,不讓她睡覺,不讓她喝水。並且在看守所的時候,用冷水從她的前胸倒到後背上,腳鐐和手銬都帶上的,還將她的嘴巴堵上。 ”

起訴書指王晶於2014年10月至12月期間,在北京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違反規定,用手機攝錄,謾罵工作人員,並將工作人員趙賀頸部撓傷。又將拍攝到的訪民照片發到六四天網。破壞公眾秩序,辱罵他人,情節惡劣。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王晶委託的辯護人李靜林律師週三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檢察機關提供的凡是要來證明王晶似乎有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證據,都全部作了否認。而檢察官沒有任何依據的反駁。給我的印像是,他們完成任務了事。從昨天舉的證據可以充分顯示王晶無罪。王晶的上訪是有道理的。其實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並沒有說要有道理才可以上訪。因為你不能要求上訪的民眾達到官方那樣高的思想境界。而不能夠因此剝奪上訪人的法定權利”。

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星期三表示,王晶被審等同對民間維權運動的打壓:“範圍波及全國各地,主要是對付公民記者和律師。自去年底以來,天網已有8公民記者王晶、張繼新、顧國平、吳有明、廉煥力、陳必建、楊冬英、李敏等相繼入獄。吉林審判的主因是王晶公​​示身份'我是天網義工兼公民記者,記錄訪民新聞',把當地的冤假錯案公示天下,起訴書兩次提及王晶為天網寫文章。庭審曝光王晶遭法西斯手段打壓,還遭暴打、虐待,腳鐐手銬,不准吃飯喝水睡覺。我要聲明一點,這種對於維權運動的打壓,並不能達到當局最終目的,歷史早已證明,維權運動在中國大陸勢不可擋,最終必然走向勝利”。

去年3月5日全國人大開幕日,王晶在天網發表天安門廣場有訪民自焚的照片,曾遭刑事拘留,後被取保候審。王晶去年被抓後,先後有20多省市民眾聲援。國際民間組織記者無國界、大赦國際、美國保護記者委員會等曾對王晶被抓,表達關注。

(來源: 自由亞洲,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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