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官員曝上海當局密令統一口徑
據陸媒《財新網》6日報導,導致36人身亡,49人受傷的上海踩踏事故當天(1月6日)到了〝頭七〞,有部分家屬來到事發的陳毅廣場祭奠親屬。
報導指,從上午8點20分開始至16時,財新記者在現場並未看到有上海官員以公開身份前來祭奠。一位要求匿名的黃浦區官員對財新記者說,她所在的單位目前已被要求對外統一口徑,對踩踏一事稱〝事件〞而非〝事故〞,並且要強調是〝民眾自發前往擁擠導致〞 ,根據上述舉動,她推測應該不會有官方層面的祭奠。
而上海衛計委也在當天發布通報稱,截至1月6日上午11點,已有29人經診治後出院,20人繼續在院治療,重傷員減少到4人,其中1人生命體徵尚不平穩,仍在搶救治療中。
韓正楊雄表態均稱踩踏事故為〝事件〞
觀察家注意到,目前上海市長楊雄與市委書記韓正都已先後就踩踏事故表態,但在其講話中的確都統一稱此次重大事故為〝事件〞。
陸媒報導,在6日舉行的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楊雄專門通報了上海外灘踩踏事件有關情況,並表示,雖然〝事件原因還有待調查確認〞,但要〝痛定思痛〞,並進行〝深刻反思〞。
《新浪網》7日報導指,上海市委、市政府當天上午舉行全市加強安全工作會議,通報外灘擁擠踩踏事件善後處置工作進展。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韓正講話稱:〝外灘發生擁擠踩踏事件,造成重大傷亡,教訓十分慘痛,我們深感痛心、深感內疚,痛定思痛,要深刻吸取教訓,盡心盡力做好善後各方面工作。市聯合調查組正在緊張有序開展全面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事故〞變〝事件〞暗藏玄機
為何上海官員要求統一口徑將一次造成重大傷亡的踩踏事故改為〝事件〞,這裡面究竟蘊藏什麼樣的玄機?
根據大陸民法能產生民事法律關係的事件定義,〝事件〞是法律事實的一種,是指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某些客觀現象,即這些事實的出現與否,是當事人無法預見或控制的。據此,事件被分為三類:1、自然人死亡的事實;2、發生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事實;3、時間經過的法律事實。
而據大陸官方對〝安全事故〞相關法規的定義,事故是指一項主觀上不願意出現、導致人員傷亡、健康損失、環境及商業機會損失的不期望事件。
海外時評人士金鎮濤分析指出,上海當局要求統一口徑稱踩踏是一起〝事件〞而非〝事故〞,並非只是文字遊戲,其背後真實目的就是想強調〝事件〞與人的意志無關的客觀性,而蓄意淡化甚至迴避〝事故〞必然涉及到人員傷亡、健康及商業損失的追責問題。這是上海當局為了推卸自己在市政管理、重大公共安全預警及突發事故的處置等諸多方面的嚴重失職責任而使用的一種偷梁換柱的手法,也是對數十名無辜死者的極度不尊重。
(來源: 新唐人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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