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國際在剛剛公佈的這份名為“中國大做刑具和鎮壓工具買賣”的報告中說,130家中國企業參與製造“具有潛在危險”的用來鎮壓或維持秩序的刑用工具。 10年前,中國這樣的企業只有28家。
中國企業製造和出口用於鎮壓的工具包括高壓電警棍、腳鐐、手銬。大赦國際說,這都是些極其殘忍的刑具,應該立刻禁止生產和出口。
中國企業出口的另外一些工具和設備或可在維持秩序時具有正當性,比如催淚彈,橡皮子彈,以及防暴車等等。但是,中國出口這類工具,即使在對方負責執法的機構明顯存在著嚴重侵犯人權的情況下也照樣出口。
大赦國際的一位負責人說,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靠做生產和出口鎮壓工具及刑具的生意賺錢,從而使世界上一些地方的人權問題變得更嚴重。這些對人造成巨大痛苦的刑具,卻在中國生意興隆。中國有關當局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阻止這類企業出口危險的刑具,也沒有設法避免讓維持秩序的工具落入那些蔑視人權的組織和機構手中。該組織揭露說,中國這類企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
大赦國際組織敦促中國當局以及其他國家立即採取措施制止這類買賣。這些措施包括,立即禁止生產和出口隨手濫用的刑具;當局對已生產此類的廠家應先宣布禁令;拒絕向那些具有違反人權風險的國家和機構出口此類工具的企業發放出口許可證;建立出口警用工具和安全工具檢查制度;在本國終結所有形式的非人道、殘酷的針對嫌犯的迫害和折磨。
(來源: 法廣,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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