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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目前“仍有死囚在自己及家屬都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捐獻器官- 黃潔夫

近10幾年來,中國大陸進行的器官移植數量暴增,引發國際社會對器官移植供體的質疑。面對器官來自死刑犯的指控,中共官方曾數度改口。日前,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也是全國政協委員的黃潔夫承認,中共曾系統性的摘取死囚器官作移植用,他還透露,截至目前,仍有死囚在自己及家屬都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捐獻〞器官。

據香港《明報》報導,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日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由於大陸過去長期缺乏民眾捐贈器官,因此曾系統性的摘取死囚器官作為移植用途。

黃潔夫透露,死囚器官的捐獻都是醫生跟局部的人,包括法院和武警互相溝通,沒有辦法說清道明。當被問到死囚在捐贈器官前,本人和家屬是否知情並同意,黃潔夫坦承:〝現在還沒有做到。〞

原美國國際心身醫科大學教授陳彥玲:〝在不知道的情況之下,你不能用'捐獻'兩個字來美化這種行為。而且在法律上,他是屬於有行為能力的人,比如意識不清楚的死囚犯說願意捐獻,有人權意識的國家都不一定會接受的,因為要先判斷他的精神狀態是不是健康的。〞

大陸維權律師劉衛國:〝器官捐獻,如果是一個自由的人,有完全​​的行為能力,然後又不違反法律程序規定的話,是可以的。但如果說作為一個囚犯,他的人身不自由,他的意志也是不自由的,很難說他沒有受到脅迫或者懲治,這種所謂的自願,我不能認可。〞

黃潔夫還強調,中共當局正致力推廣公民捐獻器官運動,現時大陸公民捐贈的器官數目已大大超越了死囚的捐贈。對此,台灣心理學教育專家,原〝美國國際心身醫科大學〞教授陳彥玲表示不太可能。

陳彥玲:〝在台灣,從1987年開始,就不斷的在鼓勵、勸導,過了20年,也才增加不到100個人。要改變一個傳統觀念不是那麼容易。中國人還是相信死要全屍。相信人有靈魂的人,也不太會去做器官捐贈的事情。第三個,你要讓家屬在痛失親人的情況之下,還要讓他同意(捐器官),這不是很容易的事。〞

黃潔夫表示,去年8月,中共當局下發捐獻器官獲取和分配管理規定,將捐獻的器官放到人體器官獲取組織進行分配,讓器官獲取變成公開、公正、透明。

對此,去年9月16號,〝醫生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DAFOH)〞曾發表聲明予以駁斥。聲明說,中國的器官獲取和分配系統缺乏透明度,匹配過程和器官捐贈者的資訊不向公眾或獨立第三方開放,也沒有談及如何解決從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的問題,特別是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是被強制活摘的最大目標群體。

據〝中國醫療器官移植協會〞(China Medical Organ Transplant Association)數據,從1994年到1999年,大陸約有18500個器官移植,而在2000年到2005年,有60000例器官移植。那麼,猛增的41500個移植器官,供體源​​自何處呢?中共宣稱這些器官來自死刑犯。然而,據〝大赦國際〞組織記錄,2000年到2005年間,大陸平均每年處決死刑犯僅1616人。

面對國際社會的強烈質疑,中共當局在器官移植供體的問題上,一改過去一貫否認摘取死刑犯器官的說辭。 2007年1月,中共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專訪中,聲稱大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於死刑犯。 2009年8月,中共通過英文版的《中國日報》向全世界發布消息,承認大陸所有器官移植中,有超過65%的器官來自死刑犯。

陳彥玲:〝在《大紀元》揭露活摘器官,他們迫於無奈才開始面對,他這樣的說法不太能夠來掩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樣的一個惡行。〞

經過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調查,他們提出52種證據,證實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真實存在。

採訪/陳漢編輯/陳潔後製/陳建銘(新唐人2014年03月13日)


活摘器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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