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雷表示,當時各地公安機關在投有明確法律依據和司法解釋的情況下,動用各種罪名(尋釁滋事罪牿安管理處罰條例非法經營罪誹謗罪等等)打擊“大謠”,自己當時對這種現象提出了質疑:“打擊網絡謠言投錯,但耍依法執法罪責法定,否則就變成了權力僭越法律”,並曾指責“中央電視台作為國家主流媒體,不顧及法律本身的程序正義問題,而不假巴索地站到了搖旗吶喊的道德製高點,並用畫面鏡頭評論替代法律有罪推定的暗指一些網絡大v即網絡大謠”。
王青雷說“我不願做一個昕謂'成熟'的人。直到離開的這一刻,中央電視台也投有告訴我,到底是哪一條或者哪幾條微博違反了台裡的《微博管理規定》和《紀律管理規定》,違反的到底是日5一條規定'造成了什麼樣的社會影響'依據哪一條規定對我做出這樣的處理'他們讓我自己去查”。
王青雷微博原文:
@王青雷:告別央視,告別十年,告別我曾經寄予新聞理想的地方。寫下一些“真話”,留給我的同事,留給我的領導,留給我自己,也留給這個時代的每一個人。為了這些真話,我們所付出的代價不是離開,而是遭遇不公也堅持的信仰。
來源:作者微博@王青雷
(來源: 中國數字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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