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原名彭令昭。在1957年的反右運動中因公開支持北大學生張元勳的大字報而被劃為右派。 1960年起以〝反革命罪〞被長期關押在上海提籃橋監獄。
1968年4月29日,不到36周歲的北大學生右派林昭在上海被秘密槍殺。兩天后,公安上門向她母親索取5分錢子彈費。 1980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新判決她無罪。 1981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布給她平反。
近日,大陸媒體報導了林昭的妹妹彭令範披露了林昭案歷經兩次復查後才被平反後過程的文章。
文章中稱,我寫了好幾封信給關子展(上海高院院長)。第一封是1980年8月26日,然後是同年9月2日和9月26日,提出為林昭開追悼會的要求,同時希望在他的領導下,重新復查林昭案件。我用外交詞令暗示,以精神病為由平反似不符實際。
結果在1980年12月11日,林昭追悼會在北京中國新聞社召開。與會者有全國政協副秘書長聶真、北大林昭的老師們,還有蘇南新聞專科學校、北京大學、人民大學林昭的同學,以及林昭在人大資料室監督勞動時遇到的劉少奇前夫人王前等,共百餘人。我保留了追悼會的錄音磁帶和所有資料,包括來自全國各地的唁電、唁信和輓聯約八十餘份。
參加追悼會大多數人,都希望我能全力去為林昭的〝精神病〞平反,〝只有你能做這件事!〞這是人們對我的期待。
再一次復查
1981年2月10日,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趙鳳岱找我去談話,他當時是複查組組長,他首先問我林昭的精神狀態,〝你是醫生,你如何看她的精神狀態?〞 〝她去上海精神病總院鑑定過數次,但她仍關在監獄裡,沒有住精神病院。〞我答道。趙先生是一個正派的人,後來我們彼此配合、理解甚佳。
1981年3月,陳偉斯先生寫了最早關於我姊姊的文章《林昭之死》,發表在上海《民主與法制》雜誌上。複查組組長趙先生讓陳偉斯看了一房間林昭的檔案,只能看,不准抄錄,以一天為限。與此同時,趙先生曾多次提及〝我們的院長對林昭案非常關心並直接參與〞。 1981年12月30日,我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另一份判決書:
本院於1980年8月22日復查……對林昭宣告無罪在案。經本院院長發現,本案改判判決在適用法律上仍屬不當,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再審。撤銷本院(80)滬高複刑字第435號、中共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1967年度滬中刑(一)字第16號和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1962年靜刑字第171號判決。
林昭的妹妹彭令範還在文章中披露,1982年春末的一天,上海公安總局有人要找她談話。一個四十歲左右、表情陰鬱的人告訴她,〝你姊姊的死刑判決,是中央政治局作出的最後決定。〞最後還交給她了三本林昭的日記。
林昭〝寧為玉碎〞
1980年8月22日,上海高級法院〝滬高刑複字435號判決書〞,宣布林昭無罪,結論為〝這是一次冤殺無辜〞。林昭被平反後,在北大的追悼會上,有一副輓聯,上聯是〝?〞,下聯是〝!〞。
自由撰稿人傅國湧認為林昭,對時代和中國命運的思考,她使用的語言,都超越了同時代的人。
她的批判不是破壞性的,而是建設性的。她的同伴黃政回憶,1962年林昭在談到廣大農村餓死人時,就說人民公社不合國情、不合情理,應當及早解散,在農村實行耕者有其田;對於〝割資本主義尾巴〞 ,她提出應當允許私人開業經營,主張私人辦廠是她的罪名之一;她說要改變閉關鎖國的政策,加強與世界的聯繫,包括引進外資,借外債加速經濟和科技的發展。她還提出了地方自治等設想。這些今天有些已變成現實的想法,在當時的中國無疑是空谷足音。
1962年12月,林昭又被捕入獄。林昭在獄中,沒有筆和紙,竟然都是用血在白色的被單上寫作(有二十萬字之多)。由於林昭拒絕違心地服從,被獄卒視為表現惡劣,遭受較嚴重的虐待,林昭在血書中寫到:〝光是鐐銬一事人們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樣來:一副反銬,兩副反銬;時而平行,時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創痕猶在不消說了,最最慘無人道酷無人理的是:不論在我絕食之中,在我胃炎發病痛得死去活來之時,乃至在婦女生理特殊情況--月經期間,不僅從未為我解除過鐐銬,甚至從未有所減輕!--比如在兩副鐐銬中暫且除去一副〞。
自從1960年入獄,林昭就對自己的處境有著清醒的認識,她在一封長信中寫道:〝我很知道反抗者在我們的製度下意味著什麼,而走反抗者的道路在我們的製度下又將遇到些什麼。〞對於自己的結局,她早有預感,做好了心理準備。 1966年,她對前來探監的張元勳說:〝頂多也就是死!他們殺機已定,哀求之與痛斥之,其結果完全相同!〞1968年,當她被折磨得只剩下不到70磅,大咯血,最後一次被送進監獄醫院時,對她懷有同情的醫生悄悄說:〝唉,你又何苦呢?〞她則輕聲答以〝寧為玉碎〞。
(來源: 新唐人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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