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北天門城管打死拍照男,到遼寧遼陽城管打死心髒病市民,再到湖南臨武城管打死瓜農,城管早已成了暴徒的代名詞。但是,作為地方政府及某些官員打手的城管,一直堂而皇之地以執法機構的名義存在,實施對人民的專政。
在夏俊峰案中,城管的暴力只是情節極其惡劣的暴政的一部份,更惡劣的是本應是社會正義最后防線的司法體系。法院罔顧夏俊峰被城管用鋼杯撲頭而反抗的事實,甚至不准六名目擊夏俊峰被城管毆打的市民出庭作證。如此剝奪夏俊峰正當防衞的辯護權,是司法暴力對公民人權及社會正義的欺凌。
夏俊峰被匆匆處死的後果將會極其嚴重。一是城管殺人可免死,市民反抗城管就處死,中共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休矣。二是夏俊峰的頭七適逢中共建政64週年,網民號召當日在全國各地為他燒紙上香,每年的這一天將讓當局多一份恐懼。三是市民僥倖不死於暴力,但又要死於暴政,唯一的生路只能尋求推翻暴政,一如網民所言:「死刑只為草民而設,喪鐘將為權貴而鳴。」
(來源: 阿波羅新聞網2013-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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