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媒體《京華時報》稱,甘肅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公安局9月18日夜間發布通報稱,16歲的甘肅張家川鎮中學學生楊某等人利用網絡平台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本週早些時候被警方帶走。
引起質疑的事件是:9月12日早晨,當地一名男子高某在馬路上死亡,家屬拒絕配合屍檢,警方強制屍檢後認定死者係高處墜下導致顱腦損傷死亡。然而,死者家屬堅持死者係被人毆打致死並拋尸,並在網絡述說事件。
楊姓男生9月14日發布微博表示,認為死者高某死於他殺,並稱警察毆打死者家屬,因此對警方予以指責。他還透露,因死者家屬阻撓屍檢被警方拘留,警方與民眾雙方還因此發生衝突。 15日,他繼續發微博稱,高某死亡地點鑽石國際KTV(案發地)的法人代表是張家川縣人民法院的副院長蘇建。
《京華時報》稱當地法院官員聲稱,案發地KTV的法人代表是縣法院一名副科級幹警蘇建忠的妻子,該法院沒有叫蘇建的副院長。
與此同時,張家川縣警方還以同樣罪名對6人進行治安處罰,其中一人被行政拘留,5人被罰款。
已生效的網絡管制
中共的最高法院與最高檢察院9日提出網民發布“毀謗性”內容並吸引至少5,000點擊量或被轉發500次可構成誹謗罪,將面臨監禁。 9月10日中共的這一最新網絡管制法規開始生效。
張家川縣公安局稱楊某的網帖被轉發超過500次,“情節特別嚴重”,然而,《京華時報》記者稱,看到楊某的三條微博均沒有被轉發500次之多。
另外尋釁滋事罪也不存在轉發500次的規定。
網友:殺雞駭猴開始了
@李飛翔: 天更黑了
@zic798:16歲的初中生還是娃
@程玉:? ? ?悲哀啊……天朝……
@一念輪迴:不錯,共黨的敵人又多了一家人。希望抓人的效率再高些。
@一路曉凡:這孩子,你還沒學會嫖娼,何苦為難公安! ?
@晴天: 有錢了我想移民
@bruce: 紅衛兵有回來了
@劉: 質疑算尋釁滋事罪啊?
@龍行天下: 暗無天日
@觀荷聽雨: 早知道出台這法規很可能會有類似情況出現的
@宋史也瘋狂: 中秋節快樂!
@王娜: 這個中秋非常不快樂
@miumiu: 蚊子獄
@誰動了我的奶酪: 拿一個學生開刀啊?
@蕾: 什麼是質疑,什麼是謠言。怎麼區別?
@吳玉斌: 我們還能說什麼呢???
@zlj: 在當今的法治國家裡,我們連質疑的權利都沒有
@勳: 我就轉一下,不會被抓吧
@單翼天使: 天朝的狗血制度!
@朱順忠: 對案件正常的監督和質疑,有什麼過錯?如果執法機構什麼都是對的,還要公眾監督幹什麼?真想罵一句,媽的!
@司徒蟄生: 質疑也不可以嗎?
@縱逝年華: 權力的老虎從囚籠中出來了。
@追夢人: 從來都沒進籠啊
@mo莉花茶: 殺雞駭猴開始了
@逸文: 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發! ——魯迅
@塵子說: 自取滅亡
@追夢人: 辛苦洗腦上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愚蠢!
@舞王: 不但不行,而且拿娃娃開刀是做給大人看。不然誰怕?
@李文波: 誰來判斷是否謠言?那個機構敢說自己的判斷就沒有錯?錯了怎麼辦?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如何保證?當年誰打倒劉少奇又給平反了?
@LLH: 你媽,兩高還有一公
@愛相隨: 共產檔制下哪會有冤案,咱平頭百姓怎麼能質疑政府!
@玄妙觀: 只許州官放火!
@華山論劍: 質疑都不行?是不是當權者已經覺得末日將至草木皆兵了?
@一世情緣: 尼瑪的甘肅公安!無能就無能!質疑有錯嗎?還刑拘一個學生!是人嗎?畜生都不如! ! !
@雁門飛虎: 只有一個主義、一種思想!不許第二種聲音存在! || 小海不小: 真的動手了
@盼青天:不准百姓質疑,質疑就是造謠,這也太恐怖了!沒有蘇建的副院長,有蘇建忠的副科級幹警,這區別也不算好大,也算不上什麼造謠嘛,至少說來有法院的人在參與這個KTV嘛!按照濟南法院檢方對薄的證據指控來看,蘇建忠與其妻子是夫妻關係,也明知道其妻子擁有這ktv,所以這ktv也屬於蘇建忠所有,屬於與其妻子共同所有,如果他們離婚,法院就會以共同財產對其進行判決!
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楊芳綜合報導( 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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