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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1

薄熙來或被判死刑?種種信號強烈

濟南中院日前公佈公開審理薄熙來案,薄被冠以“三宗罪”,缺“涉嫌”一詞,被指“未審已定罪”或被嚴處;內蒙一名國企老總儘管貪污罪行比薄小,近日被判死刑;香港黨媒再揭薄的老底,隱晦提及薄的政變圖謀;中共喉舌新華網​​等近日來連續發表文章放風嚴懲薄熙來。分析指,四大跡象顯示,薄熙來大事不妙、或判死刑。


國企老總被判死刑貪污罪行不及薄熙來

大陸媒體報導,8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針對大陸國企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文代貪污、挪用公款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宣判。

報導稱,法院經審理查明,宋文代擔任乾坤公司董事長與法人代表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司財物約人民幣6504.5萬餘元,挪用公款共210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宋文代貪污情節特別嚴重,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情節特別惡劣,依法應數罪併罰。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宋文代二審宣判前,正值薄熙來案開審前幾天,兩案相比,薄熙來遭指控的罪行不僅比宋文代更嚴重,而且兩案都出現了“數罪併罰”的陳述。

有分析指,薄案公審前夕,內蒙國企老總被判死刑,其中釋放的訊號可能代表大陸司法系統將配合中共反腐整風,判處薄熙來死刑,不論從法律或政治角度,都極有可能出現這種判決結果。

香港黨媒揭薄老底暗示密謀政變罪行

8月19日,被稱為香港黨媒的《鳳凰網》發表了《薄熙來是“英雄”嗎? 》的評論文章。文章揭示了薄熙來的諸多罪惡、分析了薄在重慶蠱惑人心的政治投機,甚至隱晦提及了薄竊取更大權力的政變圖謀。

文章認為,鼓動民粹追究企業家的“原罪”,是殺雞取卵,是蠱惑人心的政治投機。薄熙來、王立軍的“打黑”在實際運作中變形為“黑打”,變成對私營企業的劫掠,影響所及,加劇了企業家向海外移民的趨勢。

文章稱,薄熙來跟一般的貪官、雞鳴狗盜之徒的不同之處在於,利用掌握的公權,特別是王立軍的警力為看家護院,生殺予奪,予取予求。

文章稱,薄熙來一旦竊取了更大權力,將有可能把權力黑幫化,為所欲為,禍害更烈。

有分析說,文章中用了“竊取”而非得到,這個是有差別的。 “得到”是按中共的所謂正常程序,十八大後順利成為政法委書記,而“竊取”,就是隱晦地說出了薄熙來的政變圖謀,其還想竊取更大權力。

薄案開審公告少了兩個字釋重大信號

濟南中院日前公佈22日公開審理薄熙來案,直接用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宗罪”冠以薄熙來。而7月25日,中共黨媒新華社報導濟南中院將審理本案時,指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三宗罪名。前後對比,法院的公告缺“涉嫌”二字,引起關注。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表示,法院公告直接用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宗罪”冠以薄熙來,無“涉嫌”一詞,令外界質疑未審已定罪。

一直關注薄案的北京時事評論員華頗對《蘋果》指,表面上薄熙來被控主​​要是經濟罪名,但實際上薄所涉罪狀是違犯了中共規則,以下犯上,但這個罪名不能公開說, 不能放到桌面上。華頗認為習近平上台後要打造強勢中央,要殺人樹威,故嚴處薄是很可能的,“這是一場政治審判,如同當年審判四人幫一樣。”

《蘋果日報》表示,根據大陸刑法,這三宗罪一旦成立,被告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甚至死刑。

黨媒放風:對薄熙來不會手下留情

8月20日,新華網博客轉載“中共反腐'打老虎'力道十足對薄熙來不會留情!”一文。文章引用俄媒《新消息報》19日的報導稱,考慮到中共新領導班子繼續大力反腐,對薄熙來可能不會手下留情。

文章還引用法新社18日的報導說,7月初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被判處死緩已經顯示出政府調門的強硬。

新華網8月19日博客欄目發表文章,新華網博客欄目另一篇評論文章《薄熙來案公開開庭審理有六大看點! 》中寫道,薄案公審且法院提前五天公告天下,說明此案必將辦成鐵案。

文章表示,在公開開庭審理的情況下,當薄熙來罪行的樁樁件件成了鐵板釘釘的時候,豈不成了鐵案?當以事實把此案辦成了鐵案,薄熙來還有“翻身”之日?

薄熙來案的核心真相被掩蓋

大紀元曾報導,薄熙來案的核心是活摘器官和與周永康合謀的政變。官方在公佈薄熙來罪行的時候,這些都被掩蓋。

自中共從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薄熙來為了高升,緊跟江澤民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滅絕政策,在大連任職時開創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先河,殘酷迫害法輪功。

外界據信薄案的庭審只是在上演一遍已經排好的戲,高層已達成某種協議,但種種跡象表明,只到最後一刻此案都存在諸多不穩定因素。在庭審時,一向囂張外露的薄熙來會不會如江青一樣“扔炸彈”,供出其背後更大的老虎,引發庭審大亂等等,目前都還是未知數。

來源 :大紀元201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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